農民工進城打工一般都是通過勞務派遣來尋找工作的,入職之后簽署的合同也基本上是勞務合同,但是大家簽訂的時候也要謹慎小心,避免黑心企業的陷阱。那么勞務合同怎么簽訂才有效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勞...
勞務合同怎么簽訂才有效?
農民工進城打工一般都是通過勞務派遣來尋找工作的,入職之后簽署的合同也基本上是勞務合同,但是大家簽訂的時候也要謹慎小心,避免黑心企業的陷阱。那么勞務合同怎么簽訂才有效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勞務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識,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得到幫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4.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5.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6.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
一、主體不同 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勞務合同提供勞動一方主體的多樣性與勞動合同提供勞動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區別。 二、雙方當事人關系不同 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勞動關系確立后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雙方之間具有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的隸屬關系;勞務合同的一方無須成為另一方成員即可為需方提供勞動,雙方之間的地位自始至終是平等的。 三、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由于在勞動關系確立后具有隸屬關系,勞動者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組織、支配,因此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責任須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提供勞動的一方有權自行支配勞動,因此勞動風險責任自行承擔。 勞務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1.協商。發生勞務合同的民事糾紛首先應該考慮通過協商的途徑來解決,勞務提供者可以與用人單位通過自愿協商的方式協議來消除矛盾。 2.調解、遭化解糾紛方面,《民法典》提出多元化解機制,在國家層面運用法律的規定的多元手段綜合解決矛盾糾紛。勞務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可就已經發生的勞務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仲裁。仲裁是解決勞務糾紛的重要手段,具有靈活、快捷、強制執行效力的特點。勞務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 4.訴訟。訴訟程序具有較強的法律性、程序性,和強制執行力。勞務合同糾紛中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務合同相關問題的詳細解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律知網,我們的律師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