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是一種全面的經濟責任制度,旨在促進資本建設領域的競爭。一般來說會選擇項目工期短、低成本、高質量、評價的好。那么投標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投標的一些法律知識,希望大家可以...
投標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標是一種全面的經濟責任制度,旨在促進資本建設領域的競爭。一般來說會選擇項目工期短、低成本、高質量、評價的好。那么投標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投標的一些法律知識,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得到幫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投標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后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在一定時間內保持有效的期限,該期限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規定,作為要約人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屬于要約。要約通過開標生效后,投標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為受要約人的招標人作出承諾,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拒絕。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投標人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投標文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四十四條 招標投標買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招標投標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投標有效期到期后可以再延長嗎?
《國家招投標法》 七部委頒發的第30號令和27號令在投標有效期方面都作了如下規定:“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投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計算。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敗,但是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因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 投標保證金過期了怎么辦?
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金額一般不應超過合同估算價的百分之一。對于未中標的投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應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投標相關問題的詳細解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律知網,我們的律師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